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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3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7日

陇南师专党委组织部文件

陇师组发[2016]6号

关于举办第3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

通 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保证发展的党员质量,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和学校党建工作安排意见,决定举办第3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学习培训,使发展对象进一步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信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心;认真领会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质,加强对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认识、把握和理解,明确党的历史任务,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养成加强理论修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和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党性修养,坚定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理想信念。

二、培训对象与时间

(一)、培训对象是已取得我校业余党校培训班结业证且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教职工和学生。培训对象的推荐要坚持择优推荐、重点培养的原则。各党支部向党总支推荐,党总支负责审核名单并将《2016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统计表》(附件2)于5月20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lnszzzb016@163.com)。

(二)、本期培训班6月4日开班,共计24学时。

三、培训内容

《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学一做、三个自信、四个全面、五大发展、六大纪律、八荣八耻”等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入党教材》(2016版)。

四、培训方式与要求

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为主,通过小组讨论交流、社会实践、观看录像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集中培训由业余党校负责完成(详见培训课程表),小组讨论由各党总支负责落实,讨论时间不少于2课时,撰写培训心得由各学院学生支部负责落实。学员根据培训专题,结合讨论主题和自学内容,紧紧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端正入党动机,认真梳理培训课堂内容,课后撰写一篇培训心得(手写,1500字左右)。学员撰写的心得体会存于学生党支部,作为发展党员参考材料之一。

五、培训课堂纪律、考核与结业

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的短期集中培训,是强化发展对象教育培养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要求培训学员认真参加学习。

(一)、培训期间对学员的表现和完成各项培训任务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二)、培训期间统一进行考勤,一般不得请假。

(三)、学员在集中培训时,要提前15分钟到达培训教室签到并在指定座区就坐,要自觉遵守纪律,认真听课,做好笔记。

(四)、本次培训班考试实行单人单桌、要求监考教师严肃考纪。

(五)、笔试成绩占60%,听课笔记和培训心得体会各占20%。

(六)、学员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发合格证书。

1.无故旷课1次或病事假达到2次以上的学员,迟到(早退)2次以上者;

2.不遵守课堂纪律,扰乱课堂纪律者。

3.不参加党总支组织的小组讨论及有关学习者;

4.对于考试作弊、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

5.没有听课笔记或发现心得体会是网络下载和抄袭者;

6.未完成业余党校临时布置的其它学习任务者。

(七)、学员完成各项培训任务、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书,作为发展党员必备材料之一。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1-2:2016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教学计划安排表、培训统计表.xls

联系人:雍守爱 联系电话:3201152 18993909030

陇南师专业余党校(代)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