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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岗位职责(学生管理、安全)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2日

负责全院学生管理工作

1、在学院党总支领导下,主管全学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2、根据学院党总支安排并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各阶段学生工作计划,经党总支讨论批准后组织实施,定期向总支汇报学生工作。

3、经常深入学生教室,宿舍,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状况,定期分析学生思想动态,指导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开展工作。

4、抓好学院学生管理队伍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定期召开学院学生工作会议,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学生管理队伍。

5、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统一布置,做好本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做好学生的评先评优工作,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6、抓好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

7、认真抓好学生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做好学生中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和党员发展工作。

10.完成学校党委、学院党总支或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