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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书记培训班学习体会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0日

马勤学

为进一步推动陇南师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活动的深入开展,学校党委举办党总支书记培训班。各学院、机关党总支书记(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天,但收获很大,总结这次参加培训的心得体会,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丰富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这次培训工作。培训班由党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学校主要领导亲自讲课,这充分体现出党委对本次培训的高度重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培训期间,学校党委书记司跃宁,党委副书记、校长刘先春教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莹成,先后为全体党总支书记作专题辅导报告。我也有幸进行了专题辅导。

党委书记司跃宁作了题为《如何理解全面从严治党新内涵、新要求》的报告。报告中,司跃宁从全面从严治党是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继承与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新内涵新要求为新形势下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全面从严治党新内涵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新要求、全面从严治党要成为高校党的建设的紧迫任务等四个方面对新形势下的全面从严治党新内涵、新要求作了阐释。

刘先春教授作了题为《发挥高校院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推进学院事业全面发展》的报告。刘先春教授认为,高校院基层党组织必须要把握好学院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政治方向;要为学院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要增强党组织在教职工中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发挥好院党委(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就必须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认真学习研究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及时做出相应的决定和部署;必须对对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实行统一领导;必须参与本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以改革精神疑心聚力搞好自身建设。只有通过抓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支部建设以及党的作风、组织、廉政建设,达到党政关系和谐,做到党政分工不分家,充分发挥两者的效能,才能为学院的各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王莹成作了题为“认真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以有力的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报告。王莹成从《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意义,《问责条例》主要内容,《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等三个方面结合他自己的学习作了全面讲解。

我作了题为《<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解读》的报告。报告从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及概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必要性、强化党内监督的要求、为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蓄势等四个方面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了详尽的解读。

此次培训通过专题报告、交流发言、撰写心得等多种教学形式,使该校党总支书记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内涵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大家一致表示,通过培训学习,对基层党组织如何开展工作、如何发挥作用,如何当一名合格的基层党组织书记有了更加明晰的认识,一定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为学校顺利实现升本的发展目标做出应用的贡献。

二、学习体会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新修订的《准则》《条例》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并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要求更严,意义非常重大,是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

作为高校基础党组织的负责人,一定要当好践行者。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新修订的两部党内法规是中国共产党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全党必须一体遵循。新《准则》虽短短仅有281字,但内涵丰富、意义明确、一目了然。新《条例》明确了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高标准、严要求、广覆盖。党委要带头遵守《准则》,落实《条例》,作为住建委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把个人摆在住建发展大局中,立足住建实际,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躬身而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亲自挂帅出征、谋篇布局,做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强大后盾。

作为基础党组织的负责人,要带头强化学习以明纪。《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第一时间对两部法规的学习贯彻作出统筹安排,带头学习纪律,带头敬畏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做遵纪学纪守纪用纪的模范。

基础党组织要带头强化执纪以立矩。一方面,要转变执纪理念,实现“三个转变”,即:实现“以法律为底线”向“以纪律为标尺”的转变;实现“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实现“突出以治标为主”向“注重以纪律治本”转变。另一方面,要转变执纪方式,突出抓早抓小,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确处理“极极少数”与“绝大多数”、“小毛病”与“大问题”、“破纪”与“破法”、“轻处分”与“重处理”的关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基础党组织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执行纪律,加大问责力度,促使各级党组织将执行和维护党内法规深植于心,常抓在手,勤于履职,敢于担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