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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 2018--2019 学年先进班集体、优秀辅导员、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3日


关于评选 2018--2019 学年先进班集体、优秀辅导员、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学院、校学生会、宿管会:

为了充分展现我校优秀学生的精神风貌,鼓励广大同学

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勇于实践,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

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根据学校安排,依据《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和《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工作考核

办法》,学校定于 2019 年 10 月 12 日至 10 月 21 日在 2017 级、

2018 级全日制学生及辅导员中开展 2018--2019 学年评优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内容

先进班集体

优秀辅导员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1)先进班集体

1.班级能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在学校的各项

活动中,具有示范表率作用,无重大责任事故。

2.班级学风优良,学生学习态度端正,无迟到早退现象。 3.班级组织机构健全,班委会、团支部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

用,班、团干部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班级整体团结向上,有凝聚力,在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

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5.班级同学参加体育锻炼,早操出勤率在 95%以上,90%的

同学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6.班级同学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自觉保持教室和宿舍等

环境卫生,60%的宿舍被评为文明宿舍。

7.班级综合考核在本学院居于前五名。

8.辅导员认真履行职责,无重大工作失误。

(二)先进个人

1.三好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

方针和政策,关心时事,积极要求上进,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在国家、省、市各级各类科技体育文化比赛和学校各项集体活动

中,表现突出。

(2)自觉遵纪守法,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

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及行为习惯,明礼诚信。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早操出勤率在 95%以上,达到《学

生体育健康标准》。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具有创新精神。

学年各门功课合格、成绩优良,无补考、重修。

学年综合考评总评成绩在全班前 20%以内,专业课单科成绩

不低于 80 分。德育成绩 85 分以上,体育成绩达到《学生体育健

康标准》。

2.优秀学生干部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

- 2 - 线方针和政策,关心时事,思想积极上进。

(2)在学校各项集体活动中,能充分发挥组织作用和模范

带头作用,组织班级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表现突出,成绩显

著。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工作中具有创

新精神。学年各门功课成绩良好,无补考课程。

(4)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工作积极,敢于负责,办

事公道,工作能力较强,同学反映好。

(5)本学年担任班干部在一学期以上。

(6)学年专业单科成绩不低于 70 分,德育成绩 85 分以上,

体育成绩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考评成绩在全班前

40%。

3.优秀辅导员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公道正派,为人师表,严

于律己。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以思想政治教

育为主要内容的学生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全面发展。

(2)热爱辅导员工作。能深入了解学生实际,经常与学生

谈心交流,关心学生成长成才,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切实帮助学

生解决实际困难,深受学生欢迎。

(3)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能出色地履行辅

导员岗位职责,有思路、有办法,有凝聚力和号召力,班级管理

工作成绩突出,有效维护了学校安全稳定。

(4)重视学习,善于创新。注重研究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

政治教育规律,善于运用博客、微博、微信等网络信息工作平台

开展思想教育,产生了良好教育效果。不断加强工作研究,取得

了一定科研成果。

(5)从事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负责管理的班级获校级及

- 3 - 以上荣誉称号一次以上(含一次)。

(6)申报材料中须包含个人和团体上一学年各类获奖荣誉

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论文刊物)复印件。

三、评选分配比例

1.三好学生按全班学生总数的 20%评选、班级优秀学生干部

按班级学生干部总数的 20%评选;校学生会、宿管会、学院学生

会干部按学生干部总人数的 20%评选;先进班集体的名额按全学

院班级数的 20%比例评选,且同一学生干部只能参与一次优秀学

生干部评选,不得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评优资格。

2.辅导员推荐候选人名额

学院 4 名辅导员以上的推荐 2 名、三名辅导员以下的推荐 1

名,并填写《陇南师专优秀辅导员候选人审批表》。学生处将根

据各学院推荐,结合候选人任职以来的工作考核情况(学院考核

和学校考核)进行评审,按 20%比例确定推荐人选。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评优工作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

实施。

2.先进班集体、优秀辅导员以学院为单位,由各学院具体负

责实施。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以班级为单位,由辅导员具

体负责实施。要求按照 2018--2019 学年综合考评成绩进行评选,

上报材料中须附个人 2018-2019 学年各科成绩表(各学院在教务

系统中下载打印盖章)。

4.校学生会优秀干部由校团委负责评选;优秀宿管会干部由

后勤处公寓管理科负责评选,其综合考评成绩、2018-2019 学年

成绩单均由所在学院提供。

5.初选的先进班集体、优秀辅导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

- 4 - 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

工作日。

6.各单位在初选公示后,于 10 月 21 日前将评选结果,即个

人审批表(纸质版)及《学院关于2018--2019学年先进班集体、优秀辅

导员、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情况的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发

至师专学生处共享文件 QQ 群)上报学生处复审,最后,经学校

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后,学校进行表彰。

附件:

1.《关于2018--2019学年先进班集体、优秀辅导员、三好学生和优

秀学生干部评选情况的报告》

2.三好学生、优秀干部评审表

3.先进班集体审批表

4.优秀辅导员审批表

(下载地址:师专学生处共享文件 QQ 群)

学生处

2019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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