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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岗位职责(教学、科研、培训)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2日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教学工作。

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教学制度的制定与落实;

2、组织制定和实施各项教学工程建设的计划与措施;

3、审定开课教师名单,布置教学任务,检查教学情况,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4、组织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对教研室的教研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5、负责对教学人员的工作考核;

6、负责实践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7、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

8、完成校领导、职能部门和院长布置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