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甘肃省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甘教助[2020]5号)精神,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帮助在特殊时期因疫情影响而产生经济困难的学生及其家庭渡过难关,学校启动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落实。
一、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临时困难补助申请
(一)资助对象
学生本人或与本人共同生活的家庭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因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失业、无法正常生产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二)资助标准
学生本人或与本人共同生活的家庭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每生(户)发放专项资助金1000元人民币;因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失业、无法正常生产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每生发放困难补助金500元人民币。
(三)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陇南师专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递交电子版材料至学院负责老师。对于学生本人或与本人共同生活的家庭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学生,还需提交家庭户口本及本人或直系亲属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确诊证明电子资料(医院病例资料或诊断证明的扫描件或照片)。
2.学院审核
学院负责老师对学生信息进行初审后报学院分管领导填写审核意见,于2020年3月1日前将电子版申请材料报送至党委学工部(处)。
3.学工部(处)审核
学工部(处)审核学院上报材料,经核实无误后,将临时困难补助金一次性汇入学生报备的银行卡中。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精确了解本学院学生身体和生活情况,重点聚焦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及边远地区学生,重点关注建档立卡户、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将通知及时告知每位学生,做到分类指导,精准资助。
(二)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本次资助工作,做到公开、透明、精准。
(三)上学期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申报。
(四)请各学院于3月24日前上报附件1和附件2,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3。
附件1:陇南师专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
附件2:陇南师专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报汇总表
附件3:陇南师专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报名额分配表
党委学生工部(处)
202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