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学院概况 >> 管理制度 >> 正文

马克思主义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3日

一、目标

为促进学院科研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研支撑,根据《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二级学院科研工作进行管理考核的实施意见》(试行)(校发〔2017〕74号)的相关要求,结合目前我院科研管理工作的现状,特制定本办法。

二、学院科研工作的主要任务

1、成立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主管科研的副院长担任,委员由教研室主任和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按照《章程》规定,以会议形式开展学院科研成果的认定和评选,实施各类院级优秀科研成果向学校的推荐上报。

2、全面落实学校关于科研工作的各项要求,接受学校科研工作的全方位检查或单项抽查。

3、制定本学院科研工作规划与年度计划。

2、组织申报各类科研项目。

3、负责本院各类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

4、协助组织成果鉴定、专利申请和知识产权保护事宜。

5、协助处理知识产权纠纷。

6、负责各级各类奖励的推荐申报和材料初审。

7、负责本院科研档案和科研保密的管理工作。

8、规划、建设本院的科研队伍

9、组织本院的学术活动。

10、组织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的建设与宣传。

11、负责协调管理与本院有关的学术团体。

三、管理运行

1、依据学校相关制度,结合学院实际,不断完善本单位的科研管理制度或办法。

2、根据学校的安排,积极组织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各级各类项目应由学院组织评审后,推荐申报。

3、对本单位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为项目研究的顺利进行创造条件。

4、负责对本单位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加强对项目研究的检查与督促工作,及时掌握项目研究情况,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按期结题。

5、项目在研期间,项目负责人调离我校、退休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负责项目的研究任务,应及时报告科研处,申请撤项或变更项目负责人,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6、对校级项目的结题材料应进行严格的审核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

7、积极组织学术专著、教材的申报和各类科研项目的申请工作。

8、加强对内对外学术和科研工作的交流活动,按要求进行申报并如期进行。

9、协助学校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10、加强学术道德的建设与宣传,使广大教师不断规范学术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并协助学校处理知识产权纠纷。

11、围绕本院学科专业建设和科研发展方向,打造科研团队,积极培育高级别科研课题。

12、做好本院各类科研基础数据统计工作(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和学术专著的申报、立项及结题情况,科研成果发表情况,学术活动开展情况等)和档案(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材料、立项通知、合同、协议、结题材料,科研成果复印件,学术活动记录等)的管理工作。

13、做好科研工作年度总结。

14、为配合学校岗位聘任和绩效工资改革,按学校要求对教师的科研工作进行量化计分,以便学校进行集中审核。

15、积极宣传和贯彻落实学校的科研管理政策,并将对科研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学校科研处,以改进科研管理工作,增强科研政策的可操作性。

四、考核内容及方法

1、科研考核具体包括校级、市级、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立项数、科研成果奖励、科研论文发表数量、级别综合量化评定,对考核结果上报学校科研处,以便核定科研津贴。

2、按照学校每年分解下达的科研任务年终进行考核,按完成情况核发津贴。

3、本办法自2017年3月开始执行,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