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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5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2日

陇南师专党委组织部文件

陇师组发〔2017〕4号

关于举办第5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

通 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党建工作,切实保证发展的党员质量,为我校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和学校党建工作安排意见,决定举办我校第5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学习培训,使发展对象进一步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信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心,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深对确立习近平同志核心地位的意义、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党员干部五好标准、全面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理解,增强大学生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能尊崇党章,规范言行,自觉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断践行自己的誓言,自觉把精神融入思想、渗透在课堂、落实到学习和行动中去,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习、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学校升本工作贡献力量,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理想信念。

二、培训对象

1.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推荐的培训班学员(含教工及学生学员),要坚持择优推荐、重点培养的原则。

2.教工学员、学生学员必须列入党总支(直属支部)2017年上半年发展党员计划被确定为发展对象者(详见名额分配表)。

三、培训时间

1.各党支部向党总支推荐,由党总支负责审核名单并将《业余党校第5期发展对象培训推荐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于5月4日(星期四)前报送党委组织部。

2.本期培训班于5月9日开班, 共计24学时。

四、培训内容

《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等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入党教材》等内容的解读。

五、培训方式与要求

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为主,与学院辅导、小组讨论、个人自学和社会实践相结合(详见培训课程表)。

集中培训由业余党校负责完成,学院辅导由党总支负责完成,辅导时间不少于4课时,小组讨论和撰写培训心得体会由学生支部负责落实,不少于2课时,培训心得体会(不少于1500字),学员撰写的心得体会作为发展党员参考材料之一。

六、培训课堂纪律、考核与结业

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的短期集中培训,是强化发展对象教育培养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要求培训学员认真参加学习。

1.培训期间对学员的表现和完成各项学习任务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2.培训期间统一进行考勤,一般不得请假。

3.学员在集中培训时,要提前15分钟到达培训教室签到并在指定座区就坐,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课堂纪律,请假须事先办理,要专心听讲,做好笔记,爱护公物,讲究卫生。

4.本次培训班,统一进行结业考试,实行单人单桌。学员完成各项培训任务、考核合格颁发合格证书。

5.培训结束后2天内将作业以院为单位统一交到党委组织部。

6.笔试成绩60%,培训心得体会和课堂笔记40%(手写,1500字以上)。

7.取得培训学员资格但无特殊理由未参加培训的,此后各党总支再不推荐参加本校业余党校培训。

8.学员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发合格证书。

(1)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旷课1次者,迟到(早退)2次及2次以上者。

(2)病事假超过总学时1/3以上的学员。

(3)不遵守课堂纪律,不尊重授课教师,扰乱课堂纪律者。

(4)不参加党总支组织的小组讨论及有关学习者。

(5)对于考试作弊、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

(6)发现心得体会是网络下载和抄袭者或未交作业者。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1:2017年上半年发展党员计划统计表.xls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2:第5期发展对象培训课程安排表.xls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3:第5期发展对象培训推荐报名表.xls

陇南师专业余党校(代)

2017年5月2日